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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街 粉有名的  胖子 雞丁   每次經過  都大排長龍

13928實在沒時間在那邊慢慢排  只好吞吞口水   快速騎過去

世界上 分兩種人   一種是有耐心  會排隊的   另一種則否     有些人 打死不吃需要排隊的攤子  像我老公就是   

遇上  大中午  晾在太陽底下    隨著隊伍緩步前行   還沒吃到炸雞   整個人都快曬成燒雞了

幸好我偶然經過那天     攤子 剛開     適逢補假日   學生不多   我才終於有幸  第一次吃到胖子 雞丁

招牌公仔  粉有親切感喔

吊加仔+條紋睡褲   這好像是台客老爸  睡覺時的裝扮

營業時間  11:30~23:00   


店面不大   每次都要領號碼牌  耐心等叫號    叫雞回家   回家吃



生意好的店家   食材通常會比較新鮮

胖子雞丁的品項  部算多 主打雞丁   其他算附屬商品吧

好不容易有機會吃到  我雞丁當然叫大份  60( 好貴  份量不多)

順便再來一份雞排   40元  (這算便宜  因為一中街的雞排都好貴 45元 50元)

最上面的維他露p汽水  是我拿繳費折價卷去萊爾富買的  買一送一 兩瓶25元

吃炸雞  配可樂或汽水最對味了(也最墮落了)

胖子雞丁  果然名不虛傳  軟嫩多汁  難怪那麼多人 甘心慢慢排隊   慢慢等待

雞排就遜多了  炸得過老  有些乾硬

所以建議點雞丁就好了

 





香味王大雞排     精武東路 台塑加油站旁  (在太平市中山路四段上)

這家雞排店 開的地方  四周商家不是很旺   附近感覺暗暗的  很不起眼的店面

 可是一到晚上8點 9點的宵夜時段  就整個熱鬧起來

一堆肚子餓  嘴巴發饞的夜貓子    紛紛出來覓食

上周五晚上去  我居然排到10幾號去  真是誇張 

價位不算便宜  但好吃就不怕貴  一堆人照樣來捧場

照片中  從右上角起 順時針  依序是    黑色的米血  10元 外酥內嫩  口感QQ的 很好吃

右下  辣雞排 50元  外皮很酥脆 肉也嫩  好吃

左下角  烤肉雞排 45元    我大女兒很愛吃

左上鹹酥雞 有分大小份  30元 50元   這個最好吃  又香又嫩

中央12點位置   雞皮 30元  好香脆啊

整體而言  可達90分  難怪生意這麼好

 

 

今天PO的食物  某種程度上 算是毒品     違禁品

吃了對身體沒益處    但是有時候 人總會忍不住犯規

大女兒   深知我不可能常去買這種食物回家

可是年輕孩子  哪管甚麼健康不健康的

她們有的 是大把的青春    可恣意揮霍

大女兒有時會偷偷跟同學去買   

偷吃的東西  最好吃啦  何況是好吃的鹽酥雞

小孩子難抵誘惑   所以我也難免屈服 

  在理智情況下  約2周會犯規一次

  妻不如妾  妾不如偷  偷  不如偷不著

越是禁止孩子吃     她就偷吃得越兇   乾脆把頻率講清楚   久久吃一次  媽媽不會強硬反對  懂節制比較重要

唉   青春期的孩子  好像不太能管耶  越干涉越糟糕

真想念 大女兒小時候天真乖巧的模樣

刁蠻公主雖可愛 但是個性比姊姊還刁鑽  等她長大   我可能應付不了她了

 

 

關於偷吃炸雞這件事

就好像 戒菸    減肥一樣

很多時候 都是明知不可為  而為之

邊吃炸雞時

我總是為人類天性中的軟弱  低堅持度    反骨  禁不起誘惑......等等 劣根性而悲哀著

麥*勞  肯爺爺的廣告中  吃炸雞的場面總是很歡樂

   我吃炸雞  卻沒有一次不帶著罪惡感

尤其當年紀越大  罪惡感就越深重~~~~ 大家跟我一樣嗎?

 

 

講到年紀老大   今年第一次 感覺自己好像老了

再也不能說自己30多歲   今年夏天  就正式邁入4字頭

歐~~~變成真正的熟齡歐巴桑了    少婦的邊  連一點點都沾不上了

為了雲吞製作   操勞過度   每天彎腰   蹲下  拿重物  站好久洗菜  切菜...

攪拌機的位置超低   最近  我蹲下去時會唉唉叫   然後站不太起來

這星期常常下雨  我的膝蓋就自己架設了偵雨雷達   隨時給我做痠痛報告

很準  準到我快恨死了  這雞婆的膝蓋氣象台~~

這個月   兩腳膝蓋的舊傷   隱隱又牙起來了  

 關節痠痛不是老人家才會嗎?

晚上我一個人邊用藥  按摩膝蓋時   一邊不禁嘆起氣來   有夠老氣橫秋的行為

    啐~~~這感覺還挺討厭的   !

(最近在看的書  ~ 花需要水  我需要戀愛 ~  作者三本文緒小姐   得過直木獎  但是這本書 只是日記而已  算小品散文   寫了很多生活瑣碎小事  文筆輕鬆幽默    不是甚麼嚴肅大作  可以在我工作累時  稍微放鬆一下的書 

山本小姐 離婚後又再婚  她的生活觀  感情與婚姻觀   ...都表現出    活出自己   管別人怎麼看   自己能對得起自己就好   很率性吧 

  我也想跟她一樣   不過   我可能是想偷懶吧   山本小姐  當上作家後 可以不出門上班  每天睡到自然醒  不趕稿時  一天就睡個10幾小時   迷上某種食物 就連續吃上一星期   

36歲時覺悟  ..不喜歡的人來邀約  就直接說不要   就算當時不愉快  但是對自己日後很好  可省麻煩    我覺得  像她這樣過生活  好像很不錯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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